微软收购诺基亚的原因是什么?微软收购诺基亚对中国的影响有哪些?
来源:汇世网      时间:2023-03-10 11:38:37

微软收购诺基亚的原因是什么?

1、提高它在手机市场的占有率和利润,完善自身的产业结构。因为现在的windowsphone的手机90%以上都是来自诺基亚。微软担心以后诺基亚突然投靠安卓阵营,那么windowsphone的系统就毁于一旦了的,这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2、微软需要向其用户提供一流的Windows Phone手机体验。

3、阻止谷歌和苹果瓜分APP市场,微软需要在APP市场上有所作为。

4、微软认为诺基亚的专利集合是世界上最有价值的科技板块之一,所以这次收购,微软意在加速Windows Phone的创新进程,并为其未来发展打下基础。微软认为这次收购将会是一项双赢的收购,诺基亚抛弃了日益衰落的手机业务(在微软的授权下诺基亚继续运营Asha手机品牌),专注于研发和网络设备的发展,而微软得到了进入手机市场的敲门砖。至于是否是真的双赢,就看接下来微软在手机市场上的表现了。

5、营业额。

微软的头号竞争对手就是苹果公司,但是两者营收差距正在逐步拉大。最新财报数据显示,苹果的营收达到353亿美金,而微软总营收为199亿美金。微软如果要追营收必须要进行资本运作,诺基亚的价格适中,正好能够完成微软对营业额的需求。

6、硬件公司。

整个产业链正在走向扁化,已经彻底崩溃。跟1982年以前的产业链崩溃不同的是,需要无线互联、云计算的深度整合,微软需要硬件公司重整产业链。

7、软件发展瓶颈。

微软的软件业务发展已经触碰到了天花板,90%的占有率让微软的软件业务增长缓慢,微软迫切需要找到新的利润增长点。

8、移动策略。

微软的桌面业务走OEM策略,移动业务将走整合策略。10月26日微软推出Surface就是移动业务的试水。微软为了移动业务,已经不惧破坏生态系统了。

9、专利。

作为手机行业的老牌劲旅,诺基亚手握巨额的专利储备。谷歌收购摩托罗拉移动业务,让微软看到了收购诺基亚手机业务的可能。

10、照相机市场。

照相机无疑是诺基亚手机最大的亮点,在苹果还没有大规模杀入照相机市场的时候,微软拿下诺基亚在照相机市场的积累,对于这块市场占得先机。

11、欧洲市场。

欧洲市场是微软非常看重的一块业务,此前微软试图收购一家德国的软件公司就是为了巩固欧洲市场。在刘克丽总编探访诺基亚芬兰总部时了解到,芬兰90%的税收都来自诺基亚。在苹果还没有明确的欧洲战略时,诺基亚成为微软巩固欧洲市场的重要砝码。

12、中国市场。

诺基亚曾经在中国市场有过辉煌的战绩,一度达到30%的市场份额。虽然Windows Phone系统并没有达到预期的反响,但是微软希望能够整合诺基亚,推动诺基亚在中国市场的逆袭。

13、中国贸易额。

在2005年,诺基亚曾经得到150亿美元的中国贸易额,制造、出口、投资分别拿下50亿。

14、埃洛普完成使命。

从微软过渡到诺基亚,再以70亿美元的价格带着诺基亚核心业务重回微软,埃洛普完成了使命。

微软收购诺基亚对中国的影响有哪些?

我国既是全球最大的手机生产国,又是全球最大的手机消费国。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发布的《移动互联网白皮书(2013)》显示,全球销售的75%的手机在我国生产,安卓手机在国产智能手机中的比例已经占到97.7%。如果这次交易得以顺利实现,那么,我国手机企业对微软和诺基亚的专利依赖,将恶化为竞争的劣势,将被迫向微软和诺基亚支付远高于过去的专利许可费,且无力应对这两家公司可能实施的各种反竞争行为。这无疑将对我国手机生产企业的竞争力产生重大且深远的不利影响。无论是微软还是诺基亚,只要提升专利许可费,就将使利润空间本来就狭小的我国手机生产企业面临更加艰难的处境,它们最终只能选择退出市场或者将该成本转嫁给智能手机消费者。前者将危害市场竞争,后者则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在欧美地区,安卓手机生产企业及其市场份额远低于我国。因此,该交易对于欧美相关产业、企业和消费者的消极影响也远低于我国。这才是美国和欧盟相继无条件批准这笔交易的主要原因。尽管对于自身影响有限,但是,对于该交易完成之后诺基亚可能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欧盟委员会依然表达了自己的担忧,明确表示会对此保持警觉和密切关注。

我国的反垄断执法体制和机制不同于欧美等国家和地区。我国三家反垄断执法机构尚未形成跨部门协作执法机制,缺乏事先预防和事后制裁有效联动的机制,合力预防、查处、纠正和威慑垄断行为具有一定的难度。而且,我国尚未出台制止滥用知识产权实施垄断行为的配套法规。此外,无论是事后制裁还是事后救济,都有相当的滞后,执法成本和救济成本都会影响到救济效果。这些都将成为有效遏制垄断行为不容忽视的障碍。

综上所述,微软收购诺基亚移动智能终端产品和服务部门,对于我国相关市场至少“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我国反垄断法执法机构在对该收购交易进行反垄断法审查时给予审慎评估,预判微软和诺基亚两家公司有可能实施的滥用标准必要专利的行为。有必要特别指出的是,诺基亚不仅是收购交易的当事方,而且是收购所影响的三个市场的当事方。不仅如此,正是基于这一收购交易,使得诺基亚有了滥用其标准必要专利的可能。因此,对微软和诺基亚均应附加适当的限制条件,最大程度地减少该交易完成后对于我国相关市场竞争的不利影响。